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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電 杭州日前正式發佈公告,公開征求《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。辦法突出的亮點在於對“網絡交易經營者的經營主體資格認證制度”“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義務”“網絡競買、網絡團購、搜索服務”“網絡促銷”進行了明確規定。
  7種活動被禁止在網絡交易中進行。包括:擅自使用知名網站、網店、知名應用特有的或近似的域名、名稱、標識,與他人知名網站相混淆;擅自使用、偽造政府部門或者社會團體電子標識;對他人經營的商品和服務進行不正當評價或者詆毀,或者進行虛假投訴、舉報;惡意實施批量購買、退貨、拒絕收貨等行為;虛構網絡交易,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為虛構交易行為而為其提供便利;利用技術手段干擾搜索、排名結果,或者發佈虛假商品、服務信息;其他損害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、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。  (原標題:杭州首次為網購制定管理辦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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